大鹏新区实施《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宣贯活动

栏目: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:2020-11-25

 7月17日,大鹏新区实施《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宣贯活动在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举行,全市率先宣传讲解垃圾分类条例。新区党工委委员、管委会副主任鞠晓晨、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中心、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和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区创建垃圾分类先行示范区成员单位代表、社区代表、物业代表、蒲公英计划志愿讲师、义工、爱心市民等共60余人参加了活动。其中,我司作为新区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企业代表参与了本次宣贯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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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讲现场


作为全市率先以开展“垃圾分类先行示范区”建设,大鹏新区在全市率先由区领导宣传讲解垃圾分类条例。并对垃圾分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,将条例大宣贯大培训大执法工作充分融入进新区构建“四全”垃圾分类工作框架当中,相辅而行。据介绍,新区通过“推出一张路线图、发布一套全资料、签订一份承诺书、组建一支全队伍、做足一场大备战”,全面开启全民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及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时尚行动。

签订贯彻《条例》承诺书

活动中,新区宣布组建宣传、培训、社会监督、执法4支《条例》先行示范队。同时,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杨军为垃圾分类“代言”,他倡导:“垃圾分类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。作为大鹏新区的一员,我会在家里分类投放、在外宣传动员,把垃圾分类理念传递给身边的人,用实际行动参加垃圾分类活动。为了大鹏的蓝天绿地碧水,我真诚呼吁大家争做垃圾分类践行者,共同助力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。”

据了解,2019年新区通过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“区局共建”的模式,共同构建“全覆盖、全链条、全要素、全参与”的大鹏特色垃圾分类工作体系,计划三年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区。创建至今示范引领成效初显,今年是创建工作的第二年,结合《条例》出台契机,新区卯足干劲,力争实现2020年底前全区人均家庭厨余垃圾收运量达到0.1公斤/日,完成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38%,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80%以上的任务目标,进而是实现新区齐抓共管理垃圾分类的新局面,提高垃圾分类精细化水平,最终为打造全球海洋城市中心集中承载区增添助力。

作为大鹏新区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一份子,我司会一直坚持让园林绿化垃圾无害化、资源化,服务社会、造福人类;打造先进科学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方式,实现园林绿化垃圾回归土壤、反哺生态、节能环保、服务城市。


文章部分来源:龙岗融媒